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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员申领阳光健身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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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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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领条件:根据苏府〔2005〕133号文《关于调整完善苏州市区2006年度医保政策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凡市区统筹范围内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申领时超过3000元的,可按自愿原则,向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请,申领由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和苏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联合发放的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年度内首次申领“阳光健身卡”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给予免收工本费的优惠。
2.申领受理时间:符合申领资格的医保参保人员可在2008年4月28日至7月25日期间到苏州社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申领地址:十梓街548号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55、56号窗口
4. 申领流程:
(1)个人申领:申领人凭填写好的《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IC)卡》到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55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市社保中心受理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将可划转金额从其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上扣除,并出具《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领单》给申领人。申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领单》到社保中心一楼56号窗口由光大银行现场办理医保阳光健身卡开卡、充值手续,当场领卡。
(2)单位集体代办(需一次办理20人以上):由单位集体指定代办人,申领个人将填写好的《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请表》和本人《社会保险(IC)卡》交单位代办人员,单位代办人员收妥单位“医保阳光健身卡”申领人员的上述资料后,在《医保阳光健身卡申领通知单》代理人栏填写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同时签字确认,由单位开具介绍信(介绍信需写明代办事项和代办笔数),并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市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收妥经办人员介绍信,出具《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领单》给代办人带回,代办人将《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领单》交单位申请个人,10个工作日后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到其单位现场发卡,单位申领个人凭《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申领单》和本人身份证件领卡。
5.充值标准:按自愿原则,往年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申领时在3000元(含)以上、6000元以下的,可将5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IC部分;往年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申领时在6000元(含)以上的,可将500元或10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IC部分。
6.对于已有一张或一张以上医保阳光健身卡的客户在申领时,无须再开办设新卡,只需携带本人任意一张医保阳光健身卡即可完成本年度医保资金的划转。阳光健身卡IC部分最高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将划入其IC主帐户部分。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可随时将IC主帐户中的金额划入IC部分,划转交易在光大银行的所有网点内均可办理。
7.注意事项: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可在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定点健身场馆使用,并享受各定点场馆的“三优”服务及消费服务8.5-9折优惠。“阳光健身卡”上医疗保险划转金额仅限于在各定点健身场馆进行健身时使用,不得移作他用或兑现;“阳光健身卡”一经申领不得注销,申请划转金额一律充入医保阳光健身卡IC部分及IC主帐户部分。参保人员在使用“阳光健身卡”时,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阳光健身卡章程》。
7.医保参保人员“阳光健身卡”咨询热线:12333 、 65221766、66696999。
(体育总会摘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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